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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单独招生录取规则

发布时间:2017-04-26 | 浏览次数: | 发布人:招生处

我校今年单独招生报名2449人,参考人数为1113人,总计划录取800人。根据考生参考情况,招生就业处特制定单独招生录取方案。


拟录取方式:


  1. 第一批次录取:按各专业单独招生计划数,对总成绩240分以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拟录取,先满足我校为第一志愿者考生,有专业剩余计划再满足以我校为第二志愿者考生。



  2. 电话联系考生及家庭,确认是否来校就读,统计明确不来校的考生人数。


  3. 第二批次录取:先在240分以上考生未录者中,调剂专业,征求其意见。如有专业剩余计划,再在230分以上考生中,调整专业,征求其意见。以上完全优先高分者。


  4. 个别参考人数较多的专业,将适当调整专业计划数。参照第二批次录取方式。

    招生就业处

    0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